今年来,竹市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、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,始终坚持“预防为主、防灭结合”理念,突出机制引领、关键环节、风险防控,多措并举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。

突出机制引领,强化组织保障。竹市镇党委、政府始终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安全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落实,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业务指导、应急处置、宣传教育、调查执法、督导问责和后勤保障6个工作组。明确纵向镇班子成员包片、驻村干部包组、村干部包户、重点人群责任到人,横向5个森林防灭火巡查组全面开展工作的责任体系,压紧压实工作责任。建立“1+1+1+N”指挥模式,一旦发生火情,党委书记调度指挥力量,镇长现场指导扑救,值班组长信息传达,应急队伍全力扑救,形成统一指挥力量,快速处置突发情况。

突出关键环节,强化应急处突。在落实林长制“一长三员”工作的基础上,再派出5辆森林防灭火宣传巡查车,有针对性地对引发森林火灾的时段和区域开展宣传,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行为,立即制止,镇执法大队2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执法处罚,情节严重的镇纪委介入调查。镇本级建立了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,各村建立20人的半专业队伍,先后组织多轮培训,在此基础上,根据实际情况,重点配备了三个中心村的扑火队伍和物资,全面提升队伍应急处置能力,做到“召之即来,来之能战”。新投入10万余元配备消防鼓风机、割草机、油锯、防火服和打火鞭等物资。镇一级建立应急物资清单,临时增加需求的物资20分钟内可送到现场,村一级对村民自有的水泵、割草机和油锯等进行梳理登记,确保紧急情况下拉得出,用得上。
突出风险防控,强化宣传教育。落实森林防灭火风险隐患清单制管理,全面摸排重点环节、重点区域、重点人群并及时整治,严格隐患整改,严密管控火源。对每日巡查反馈情况当天进行梳理、通报,发现火情巡查组第一时间处理,镇执法大队第一时间处罚到位,镇、村干部履职不到位的镇纪委第一时间介入。今年以来,共处罚野外用火7起,批评教育26起,约谈村干部、驻村干部35人次,诫勉谈话2人。三是落实警示教育宣传。强化“以案示警”,目前已梳理3个村民野外用火警示案例,通过“线上+线下”方式,采用写检讨、打铜锣等形式,使广大群众知晓“不能烧”、“不敢烧”。
责编:黎倩
来源:洞口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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